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珠江电影制片公司,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深圳市广播电视局,各地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团工委,省广电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团中央《关于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广局直党字[2005]207号)和省广电局、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广播影视系统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粤广局发[2006] 30 号)的有关要求,省广电局和团省委决定,于12月上旬至2007 年1 月中旬开展2006年度全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2006年度全省青年文明号
(一)评选范围
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地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称号1 年以上的青年集体。
(二)评选条件
根据《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粤广局发[2006]3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名额
各地级市以上广电局与所在市团委在已命名的市级青年文明号中,可推荐1个地级市以上局、台单位的候选青年集体,1个县级局、台单位或乡镇站的候选青年集体;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可推荐2—3个;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可推荐1个;省广电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可推荐1个青年集体。各市和各有关单位推荐名单上报后,由省广电局和团省委共同审核。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 份及电子版;
2、3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及电子版;
3、获得各种荣誉、奖励、锦旗、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一式3 份。
二、评选2006年度全省广电系统青年岗位能手
(一)评选范围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娴熟的职业技能、较高的创新素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已获得地级市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干部职工。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珠江电影制片公司、省广电局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人选由各单位直接向省级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二)评选条件
根据《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粤广局发[2006]3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名额
各地市以上广电局与所在市团委在已评选的岗位能手中,可推荐1名地级市以上局、台单位的候选人,1名县级局、台单位或乡镇站的候选人;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可推荐2—3名候选人;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可推荐1名候选人;省广电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可推荐1 名候选人。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附件2),一式3 份;
2、3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及电子版;
3、获得各种荣誉、奖励等证书的复印件,一式3 份;
4 、发表的论文、专著等复印件,一式3 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以上文广新局、团委接到本通知后,要密切配合,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组织评选和考核认定工作。要将所在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和县级广播电视局、台纳入到评选和考核认定的范围内,统一由各市级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申报推荐。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和珠江电影制片公司直接报送省广电系统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申报全省青年文明号的单位,要按照全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关于实行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相关要求,自申报之日起,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三)各单位应在12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应提交的材料报全省广电系统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广电局团委),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四)有关我省广播影视系统开展青年文明号、岗位能手的评选资料可在广东广播影视网(WWW.RFTGD.GOV.CN)上查阅下载。
附件:1、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联系电话:(020)61292509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