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电影剧本(梗概)的备案
一、政策依据: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52号)
二、申请条件:
1、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
2、在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三、申请材料:
1、拟拍摄影片的备案报告;
2、不少于一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份。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3、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
4、影视文化单位申请领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需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填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四、申请程序:
1、制片单位向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提出备案;
2、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发给《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3、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意见的,制片单位可按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进行拍摄;如对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有修改意见或不同意拍摄的,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片单位;如电影剧本需另请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的,延长2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制片单位;
4、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报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定期在相关媒体公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
五、注意事项:
1、拍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按照广电总局关于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影剧本立项及完成片的管理规定办理;
2、拍摄重大文献纪录片,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按照广电总局关于重大文献纪录片的管理规定办理;
3、中外合作摄制影片,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按照广电总局关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的管理规定办理;
4、所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须打印、复印件须使用A4复印纸。
咨询电话:020-61292620
受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社会管理处
邮政编码:51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