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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09年广播电视统计半年报的通知

2009年6月23日 16:55:09来源: 广东广播影视网[ 字体:]

各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规定,请你单位按《全国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报送2009年统计半年报,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表内容及格式

广播电视半年报基层表(一)、广播电视半年报基层表(二)。(下载:电子表格请下载

二、报送时间

710前。

三、报送方式

半年报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020-83313265,电子表格发送至 fengyj@rftgd.gov.cn,联系人:冯宇杰,020-61292628 

四、报送有关材料

各机构在报送经营创收数据的基础上,需一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今年上半年你机构经营概况,面临的广播影视产业环境情况,包括节目生产制作、销售和市场消费情况。

2、当前形势下扩大广播影视文化消费、推进广电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3、应对复杂经济形势,促进广电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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