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向各有关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实验基地阶段性总结报告并申报2008-2010年度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示范基地的通知》,通知说,《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批准你台为第一批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实验基地的通知》(技科字[2007]300号文),批准你单位为第一批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实验基地(2007-2009年度),并提出了实验要求。为更好地推动台内数字化网络化发展,请你单位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实验基地工作,编写总结报告,于8月30日之前报送科技司。《(2008年度)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实验基地建设阶段性总结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
在认真总结实验基地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我司决定开展2008-2010年度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评选工作,请各实验单位酌情申报,《(2008-2010年度)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后,与实验基地建设阶段性总结报告一并报送我司。
总结与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100866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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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荣 13851798382 盛志凡 86092138